張貼日期: 2024-05-28 16:07:52 點閱:135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owiMiJrfWIOwEbEoBkGwLIkxdm7hDi81hTB5ZGCl3PA-71g/viewform
[11305004] 有關「112學年度第2學期校園生活問卷調查普測」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單位 / 發佈人 學特科 / 蔡淑芬
時間 / 點閱 2024-05-24 17:00 / 444
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及「彰化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促進委員會113年第1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依據上開執行計畫,高級中等學校、國中及國小(五、六年級)應於每年4月辦理1次記名校園生活問卷調查普測,由學校老師負責對學生施測,鼓勵學生據實填答,勇於反映同學言語、肢體、網路或關係排擠等傷害事件,以協助學校全面瞭解學生是否有偏差行為,適時介入處置與輔導,預防其衍生為校園霸凌事件。
三、依本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促進委員會委員建議及為強化教師落實學生隱私保密作為,避免調查結果失真,施測前請由班級教師宣讀「教育部校園生活問卷施測注意事項」,俾使學生於施測前充分瞭解後再進行施測。
四、請各校施測方式採線上實施並將統計資料於113年6月3日(星期一)前至本府教育處新雲端系統資料填報區填報完畢,成果各校自行存參,並請追蹤問卷反映個案,並建冊列管詳予輔導。
五、檢附校園生活問卷調查表2份、施測注意事項及線上施測參考版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