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開關車門五步驟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訓導組長
張貼日期: 2021-07-27 14:48:18
點閱:3572
(一)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6條第4款規定:行人乘車時,應由右側車門上下車。但在單行道准許左側停車者,應由左側車門上下車。 |
(二)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1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但計程車駕駛人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罰該乘客。 |
(一) |
步驟1:看照後鏡 (中間照後鏡、左邊照後鏡)。 |
三、 |
騎乘自行車或機車時,如路邊有車輛停放,應儘量與路旁車輛保持1個車門以上的安全間隔。 |
四、 |
相關安全開關車門資料可逕至交通安全入口網(https://168.motc.gov.tw/)查詢: |
(一) |
「開關車門安全步驟大公開」資料請逕至https://168.motc.gov.tw/theme/package/post/1906121100751下載。 |
(二) |
「蔡阿嘎聰明開車門」影片請逕至https://168.motc.gov.tw/theme/video/post/1906121100432下載。 |